1.组织填写《南昌大学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申请书》及《建设及发展规划》;
2.将申请书提交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挂靠二级单位组织初审和专家论证并记录《专家论证意见》;
4.《南昌大学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申请书》、《建设及发展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报送科学技术处;
5.科学技术处组织立项论证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6.学校发文批准立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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