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清单
所在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转出申请》、基金委审核通过的《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
(二)办理流程
1.项目转出
(1)校内申请流程:项目负责人进入南昌大学官网→进入“我的南大”融合门户→点击应用系统中“科研创新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文档共享”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流程及项目变更申请表、经费转出申请表》→填写变更申请表→原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如项目为博士后期间获得,变更申请表还需征得博士后合作导师同意并签字)→将申请表提交给学校科学技术处进行审批。
(2)基金委系统制作变更流程:学校同意该项目变更申请,项目负责人在国家基金系统中发起项目变更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进入ISIS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盖章。(盖章需在学校OA系统中发起公章使用申请,科学技术处审批后的变更申请表,需作为附件在OA中上传。)
(3)提交纸质材料:《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完成签字盖章→邮寄至项目所在具体的学科处,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4)项目变更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携项目变更批准通知,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转出申请》提交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审批后前往财务处办理经费拨转手续。
1.项目转入
(1)校内申请流程:参照项目转出的校内申请流程。
(2)基金委系统制作变更流程:参照项目转出的基金委系统制作变更流程。
(3)提交纸质材料:参照项目转出的提交纸质材料流程。
(4)项目变更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经费转入我校账户。确定经费已经拨入南昌大学后,可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在“南昌大学科研创新信息服务平台”中办理立项手续,基金委审核通过的《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需作为附件上传。
(三)业务负责人
李艺、廖蕊、姜晴 83968498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填写项目信息时,基金委审核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流程及项目变更申请表、经费转出申请表》需作为附件上传;
2.基金委系统打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流程及项目变更申请表、经费转出申请表》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3.南昌大学账户具体信息:
名称:南昌大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前湖支行
银行帐号:36001050490052500256